一个价值1元的“东北馒头”,让两名女促销员丢掉工作,且面临共6000元罚款——昨日上午9时许,在广州康王路家乐福超市,两人“偷”走定价1元的馒头,而让保安员逮个正着,两人所属供货商被各罚3000元。
闻讯有供货商直言:“1赔6000的私自判罚太离谱,但供货商都不敢报警,担心得罪大超市,被取消供货资格。”
人物
廖某,35岁,供职于福建一家火锅食料厂家,每月底薪1200元加销售提成。
钟某,20岁,供职于深圳一家三文鱼和寿司厂家,月薪约1500元。
后果
两人所属供货商被家乐福罚款3000元。供货商再从两人的工资中扣除。廖某称,恐难保饭碗。
事件
存侥幸拿了没收钱的包子
廖某和钟某都是家乐福康王路分店的促销员,分属两家供货商。廖某表示,昨日早晨7时30分,两人到超市上班,忙到将近9时,便如常地结伴在超市里买早餐。她们先挑了两盒“买一送一”促销的牛奶,然后走到熟食区,买了两个菜包和一个东北馒头,售货员分别将菜包和馒头装入两个胶袋,并贴上价格标签。
牛奶每盒2元(买一送一),菜肉包和馒头都是每个1元,理应5元结账。但收银员却漏掉了混在菜包袋里的馒头,少算了1元。廖某和钟某没有吱声。
“我们没把价格标签撕下,不是有心要偷,只是将错就错。”廖某如是说。但钟某却承认:“确实是起了侥幸之心,才将馒头放进装菜包的袋子里。”
“收银员疏忽引诱我贪念”
上午9时20分左右,廖某和钟某被超市防损部负责人带到办公室审问。廖某说,两人被分隔查问,“我坚持自己本意不是想偷窃,只是收银员的疏忽,引诱了我的贪念。”
最后,超市防损部负责人决定,对两人的偷窃行为各处3000元罚款。每人偷窃的“半个”馒头,却抵上了她们各自两个月的工资。
钟某告诉记者,其原属厂家已经跟超市签署协议,愿从货款中扣除3000元罚款,“我没领的一个多月工资全被扣掉了,而且被公司当场解雇了。”至于廖某所属的厂家却至今没跟超市达成协议,但她估计难保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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