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仅2.5%“双独生”夫妻选择生两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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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显示:仅2.5%“双独生”夫妻选择生两胎
2009年12月10日 16:46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双独生二胎并非新规 20多年前就已出台

  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人口计生局获悉,广州迄今仅有360多名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夫妻按照政策生育二胎,不少人自愿放弃生二胎权利。

  广州“单独”夫妻更普遍

  市人口计生局法规处处长明珉表示,根据2009年计生统计年度数据(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广州12个区、县级市独生子女家庭(育龄期内)有37万多户,约占全市纳入计生管理服务的家庭总量的四分之一。而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的家庭即“双独”家庭(育龄期内)有1.4万户,占全市家庭总量的比例很小。

  统计显示,广州大多数家庭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即所谓“单独”夫妻。而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的家庭中,未生子女的夫妻有7000多对,生一孩的有6000多对,生二孩的只有360多对。

  广东和其他地区不同,“单独”夫妻比例很高。因为一直到上世纪90年代末,广东仍规定,只要女方户口在农村,就可以生二胎,还有其他一些允许生育二胎的政策,因此独生子女比例不是很高。

  多数“双独”选择只生一个

  “虽然政策允许‘双独’夫妻生二胎,但生不生要看个人选择,目前绝大多数‘双独’夫妻还是生一个孩子。”

  目前广东实行的是双独子女生二胎政策。明珉说,其实这并非新政策。早在1986年的广东省人口计生条例就已做出明文规定,允许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依法生育二胎。不过,当时由于双独夫妻非常罕见,并未引起社会关注。

  广东生育政策一直很宽松

  “独生子女夫妻生第一胎,我们现在鼓励他们按政策生育,不得强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她说,以前独生子女办证率纳入工作考核,如今不再纳入考核。

  明珉表示,目前,广东生育政策可算全国最宽松的地区之一,政策制定方面充分考虑到了如今婚姻结构、社会变化的实际。特别是规定因婚姻变动,一方已经生育二孩,再婚后伴侣是初婚未育者,仍可生育一孩,这在全国仍属少数。(记者任珊珊 通讯员李筱梅)

  广州12个区县级市

  “双独”家庭(育龄期内)1.4万户

  未育夫妻7000多对

  一孩夫妻6000多对

  二孩夫妻360多对

  部分“双独”夫妻放弃生二胎的理由

  城市抚养孩子经济成本高、影响个人工作和生活品质等

  以上数据采自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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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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