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到男友结婚的承诺,还要忍受他的打骂,冯女士一气之下走进婚姻介绍所,与新男友远走高飞。前男友王先生闻讯后跑到婚介所“要人”,在双方纠纷中被砍伤。记者昨天从密云法院获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决砍人者有期徒刑9个月。
王先生和前女友冯女士都是密云县太师屯镇同村村民,经人介绍恋爱后共同生活在一起,两人既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也没有领取结婚证。虽然冯女士多次提议去领证,都被王先生以种种理由拒绝,现在他们的儿子已经3岁,结婚证仍然没领。再加上王先生脾气比较暴躁,时常对女友打骂,冯女士多次产生离开他的想法,但想到年幼的孩子还是忍了下来。今年7月,两人又因为小事发生争吵,冯女士赌气找到一家婚介所寻找新对象。经老板介绍,冯女士认识了新男友,两人情投意合,不久冯女士就偷偷带着儿子离开了王先生,与新男友开始了新生活。
发现“妻儿”失踪多日,王先生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后来他了解到,前女友正是通过婚介所老板介绍才离家出走,立即去婚介所讨说法。9月3日晚上7点,王先生气势汹汹地找到婚介所,恰逢老板外出,只有老板的儿子张某在家,两人理论几句后就发生了口角,继而引发斗殴,体力较好的张某占了上风,踢打王先生的面部并用菜刀砍了其颈部和背部,造成王先生面部、身上和四肢软组织损伤和鼻骨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由于其是一时冲动,而且自愿赔偿了王先生经济损失2.5万元,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记者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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