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一男子以帮助好友还债为名,获取了其信用卡和身份证复印件,并用复印件将好友的信用卡挂失,又以好友的名义申办了两张信用卡透支数万元。昨悉,该男子被青山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刑3年半,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38岁的张某是武钢一名职工。2007年6月16日,张某以帮好友李某偿还银行欠款为名,获取了李某的一张某银行的信用卡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半个月后,张某将此卡挂失,并通过李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冒用李某的名义,从该银行重新申请了两张信用卡。
在办卡过程中,他在信用卡上填上了自己的地址和电话,银行就直接将两张信用卡寄到他家。张某随后私自开通了信用卡,短短4个月就套现3.9万余元。截止去年5月中旬,两卡产生利息、滞纳金等5700余元,连本带利共欠4.47万元。到去年年底,银行讨债,李某这才得知欠了钱,连忙报警。
今年1月初,张某被警方抓获。(记者 万勤 通讯员 吴声 龚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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