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7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加强价格监管,审慎出台调价方案,努力稳定重要商品价格。通知明确规定,景区门票价格不得在国庆节前集中上调。
价格总水平不会大涨
通知指出,受国内外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最近一段时间少数商品价格有所上涨,与信贷高速增长、股市房市价格迅速回升等因素相互叠加,社会通胀预期有所增强。但我国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粮食储备充足,消费品市场竞争充分,保持价格稳定具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当前价格总水平不会出现全面、持续、大幅上涨。
调价应制定补贴方案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时,要统筹兼顾、周密安排,审慎出台调价方案,尤其要避免出现集中提价、提价幅度过大,增加群众负担的现象。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重点是解决在价内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问题,严格控制以补偿供水成本为由集中上调自来水价格。加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监管,在“十一”假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减免措施,不得在国庆节前集中上调门票价格。并要求各地在制定价格调整方案时,要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价格优惠;价格调整幅度较大的,要配套制定补贴方案。已经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方,要结合价格调整对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性生活补贴。
民生用品价格重点督查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提醒、告诫、警示等手段,引导经营者合法行使自主定价权,遏制跟风涨价和不合理涨价。重点开展食品、液化气、游览参观点门票、交通运输、停车收费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囤积液化气,哄抬液化气价格,以及价格欺诈、价格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 (记者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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