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勒索钱财,一男子和其“90后”女友合伙将女友堂姐和堂嫂的2个小孩从深圳绑架至东莞。记者昨日获悉,涉案男子翟某某被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绑架罪提起公诉后,于近日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5000元。
去年12月底,被告人翟某某的女友刘某某(1993年7月25日出生,因案发时未满16周岁另案处理)因为缺钱花,提出将其堂姐刘会某的儿子从深圳带到东莞,然后向刘会某索取钱财,被告人翟某某表示同意。
今年1月1日,翟、刘从东莞来到福田区并购买了手机卡。当日15时许,刘某某以带小孩出去玩为由,将其堂姐的8岁儿子翁某某、其堂嫂10岁的儿子刘某一起从家中带走,然后联系翟某某,与翟一起将2名小孩带至东莞长安镇沙头村幸福楼某房。
随后,翟某某在电话中向刘会某索要人民币30万元。
同年1月2日上午,翟某某和刘某某多次给刘会某发短信,威胁称不汇款到刘某某的账号上就会带孩子离开广东。当日中午,翟某某和刘某某又将2名孩子转到临时租用的长安镇沙头南区合兴路某房内。刘会某于当日转款5000元人民币至刘某某的银行账号上。
第二天,翟某某、刘某某从账户内取出4000元人民币,后于凌晨3时返回幸福楼某房时被抓获,2名小孩在合兴路某房被解救。后刘某某按公安机关要求将赎金返还给刘会某。(记者/孙颖 通讯员/杨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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