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说夫妻俩平时感情不错
昨天,阿兰被指控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剪刀是利器,对可能造成的后果应当予以预见,但被告却疏忽大意,导致产生严重后果。”公诉人说,“根据《刑法》,应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杀一个人只3年吗?”旁听席上,一位染着黄发的年轻女子,大声说道。
年轻女孩是阿辉的妹妹,“她可横了,平时骑在我哥的头上,不顾家,不给孩子喂奶,爱打麻将……”在阿辉的妹妹眼里,阿兰的“罪状”一大堆。
阿兰的亲属说法却完全不一样。“我们都是江西的,他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2006年结的婚,感情一直蛮好,她(阿兰)脾气很好,说话声音都很低。”阿兰的妈妈说。
“你们平时感情怎么样?”审判长问阿兰。
“我们感情还好的……有时候吵架说到离婚,也就是嘴巴上说说。”阿兰说。
“你在医院听到丈夫死亡的消息,是不是情绪失控。”辩护律师问阿兰,阿兰点点头。
“她还主动要求输血呢。”旁听席上,阿兰的大伯插嘴。
公诉人宣读了一份证言,是房东胡某的:女的平时上班的,也没听到他们有吵架。事发的时候,很多人围观,我看到他(阿辉)穿了条内裤,躺在床上,人已经昏迷了,身上都是血,女的抱着他的头,在旁边哭。
法庭上女子痛哭忏悔
昨天,阿辉的父母向阿兰提出了46万多元的民事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等。
审判长问阿兰,赔不赔得出?阿兰说,她和阿辉没有财产,赔不出。
“钱赔不出,但我可以照顾两个女儿,赡养公公婆婆的。”一听阿兰这么说,婆婆“噌”地从位置上跳起来,“杀人是要偿命的,她现在24岁,儿子没了,她还能不能在家里待,怎么能留得住她?”
最后陈述阶段,阿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A4大小的信纸,上头密密麻麻写了一页。
阿兰照着念起来,“这起事件中,我失去了最爱的丈夫,公婆失去了唯一的儿子,女儿失去了爸爸,她们还小,长大以后我不知道怎么面对他们……”阿兰边念边哭。
“在看守所,我有一了百了的想法,但想起家里的老人、孩子,我还是时刻提醒自己要强打精神……”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时报记者 陈逸清 实习记者 吴海婕文/摄 通 讯 员 拱法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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