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活得太压抑了,快要窒息了,那个老太太总是和我作对,我实在是太气愤了。”这是梁亚林在庭审中的自我陈述。他因为与继母有矛盾,一怒之下持刀将继母杀死。一中院一审判处梁亚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今年43岁的梁亚林别名梁四,曾两次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及有期徒刑5年。经法院审理查明,梁亚林因生活琐事与继母乔某产生矛盾,遂起意报复。2008年12月1日9时许,梁亚林持剔骨刀猛刺乔某颈部、胸部等部位10余刀,致乔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梁亚林于作案当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梁亚林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没有辩解,但他称自己并非预谋杀害乔某。他的辩护人则提出,梁亚林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此案是因家庭矛盾激化而引发,请求法院对梁亚林从轻处罚。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梁亚林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梁亚林作案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且此案系因家庭矛盾激化而引发,故对梁亚林可判处死刑但不立即执行。(通讯员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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