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诉苦:一盘青菜收30元 鼓浪屿将推行统一票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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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客诉苦:一盘青菜收30元 鼓浪屿将推行统一票据
2009年07月17日 14:47 来源:福建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鼓浪屿工商所与思明区物价所联手对鼓浪屿岛上5家照相馆和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5家店面都存在问题。

  据介绍,日前有外地游客向媒体和工商诉苦:“在鼓浪屿照相,商家开始称照1张1元,照完后却变成1张15元;到岛上小炒店里用餐,一盘普通的青菜却收了我30元。”为此,工商、物价联手开展专项整治,打击“宰客”现象。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检查人员首先来到位于三丘田码头的 “三丘田音乐广场咖啡屋”,一进门,检查人员就发现,挂在墙角不起眼的照相价格表存在诸多问题:没有经过物价部门定价、没有列出项目和规格、没有列出所有价格、没有按要求挂在醒目的地方。接着,检查人员相继检查了位于鹿碓路117号的“至诚茶膳坊”和龙头路上的两家照相馆,存在的问题大致相同。工商执法人员要求三家照相馆限期改正问题。

  随后,检查人员对位于鹿礁路6号的琴岛酒店海鲜餐厅和龙头路149号的 “鼓浪屿海鲜酒楼”进行了检查,发现两家餐馆价格公标牌也没有悬挂在显眼的地方,后一家还存在卫生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上名称不一致的问题,工商执法人员要求店家下午带上证照副本到工商所接受调查。

  8月15日后,需用规范合同文本

  昨日,记者从鼓浪屿工商所了解到,鼓浪屿将推行统一票据规范餐饮和照相行业,进一步遏制宰客现象。

  鼓浪屿工商所负责人告诉记者,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对餐饮和照相行业进行整治规范。

  一是8月15日后,所有餐饮和照相馆,必须启用规范的合同格式文本,即由工商和物价统一格式的点菜单、照相取件凭证。餐饮经营者要保证做到游客用餐时先行核账、餐后付费,并在点菜单空白处签名确认;同样,照相业经营者也应在未照相前,让游客先行核账、在取件凭证上签名确认,再提供照相服务,照片交付后收取服务费。

  二是明确经营者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消费纠纷,将消费纠纷在第一时间解决;消费纠纷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协议的,应积极主动协助消费者到工商部门或物价等相关部门申诉调解。经营者未按上述规定,一旦发生纠纷,即认定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将依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责成经营者退还消费者当次消费金额,支付一倍的赔偿金,并立案调查,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曾庆光 黄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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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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