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磊是萍乡的知名人士,是名副其实的千万富翁。他为了让儿子丁佳娶上他中意的儿媳妇,棍打鸳鸯,花10万元巨款补偿,强拆儿子与恋人陈可的爱情。事后,丁佳虽娶了父亲看中的女孩,但是为了儿媳不遭儿子离弃,丁磊又胁迫儿子写下100万元的“欠条”,以保障儿子名存实亡的婚姻。最终,丁佳通过法律诉讼离婚。5月28日,判决书生效后这场无爱婚姻正式终结。
不中意
父亲没看上儿子的女友
丁佳今年27岁,家住萍乡市湘东区,其父丁磊拥有自己的建筑公司。2007年10月,丁佳从武汉某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了父亲的建筑公司,在湘东一个工地上从事管理和采购工作。
这时,一个女孩经常来工地送石材。渐渐地,丁佳知道女孩名叫陈可,20岁,家住上栗县福田镇,因为陈父办了一个采石场,陈可便一直帮父亲打理生意。不久,丁佳便和陈可相爱了。
2008年初,丁佳告诉父亲,他喜欢上了陈可。听到这里,丁磊立即沉着脸说:“陈可能力太强,人也太精明,如果你们结婚,她定会凌驾于你之上。你娶谁做老婆,我说了算!”
丁佳告诉记者,父亲有兄弟姐妹9个,除了远在广东省某市任区委书记的叔叔外,多数情况下,父亲都是一手遮天,他的话整个家族没人敢反对。
2008年2月陈可怀孕,丁佳打算以“生米做成熟饭”为由,力争取得父亲的理解。然而,丁磊却给了儿子两条路:一是脱离父子关系,清除出家族;二是立即让陈可做人流,解除恋爱关系。
在丁佳母亲和其他家族成员的恳求下,丁佳选择了后者。因为父亲有钱,丁磊给了陈可10万元补偿,前提是陈可到医院把孩子做了。2008年8月,在各方压力下,怀孕6个月的陈可做了人流。为了逃避现实和痛苦,在父亲的安排下,丁佳远赴父亲在广东揭阳的一个工地重新开始工作。
很中意
逼迫儿子与其他女孩结婚
上栗县某学校一位杨老师与丁磊是朋友。杨老师几年前认了一个干女儿,叫刘玉琴,今年24岁,家住萍乡市湘东区排上镇。丁磊与陈可分手时,刘玉琴在天津某咖啡厅做领班。
丁家殷实的家境,杨老师非常清楚,欲将刘玉琴介绍给丁佳做女朋友。也许是知道丁磊的权威,杨老师先将刘玉琴带给丁磊见面。席间,做服务业出身的刘玉琴不断向未来的公公敬酒,丁磊对这个未来的儿媳非常满意。
2008年10月底,丁磊打电话责令丁佳立即回家,商量婚事。2008年11月7日,丁佳和很会讨父亲欢心的刘玉琴在民政部门登记,领取了结婚证。
对于这门婚事,尽管丁佳很不愿意,但他却在和刘玉琴订婚那晚,与刘玉琴同居了。第三天,一直没有与刘玉琴发生关系的丁佳回到了广东揭阳的工地上。
丁佳在揭阳呆了一个月后,越想越不对劲,越想心里越不舒服,他下决心一定要与刘玉琴离婚。2008年12月中旬,丁佳又回到了家里,找到刘玉琴,希望好聚好散,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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