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丰胸服务,历经近一年却无效果,33岁的赵女士以欺诈为由将美容院告上法院,要求双倍退还服务费并赔偿损失。记者昨日从朝阳法院获悉,法院判决美容院的行为构成欺诈,赔偿赵女士9600元。
赵女士称,去年2月,她看到北京紫云伊人美容院发布的丰胸广告后,前往该美容院缴纳了4800元费用。赵女士称,在近一年、超过50次的丰胸服务之后,其胸部完全没有变化。
赵女士认为,美容院所发布广告存在明显的欺骗性,误导消费者,要求美容院赔礼道歉并双倍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美容院承诺的丰胸效果无充分的科学依据,其使用产品包装无中文标识,也无成分说明,无法确认产品的成分及作用原理,其行为构成欺诈。判决美容院双倍赔偿赵女士损失9600元。 (记者张太凌 通讯员王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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