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民刘先生弄丢了200元钱,一饭店的女员工捡到钱后,在烈日下等了他7个小时。
下午5点,市民刘先生来到本报新闻110热线值班室,希望借助本报对这位好市民表示感谢。
刘先生告诉记者,今天上午9点,他来到济南日报报业集团附近的马路边停车处,开车出去办事。不久,他发现自己掉了200元钱。由于不知道钱是在什么地方掉的,他只好自认倒霉。
下午4点左右,他办事回来,将车停靠在上午停车的地方。一个陌生女孩跑过来,仔细地看了看他的车牌号。他正纳闷呢,年轻女孩问他:“你上午是不是掉钱了?”“是啊,我掉了200元钱。”“可算找到你了,这200元钱给你。”女孩告诉刘先生,上午他开车离去时,兜里掉出来200元钱。她把钱拾起,他已经开车远去。担心他着急,她一直在他停车的地方等候。
刘先生几经询问,女孩这才告诉她,她姓尹,是附近百碗香饭店的一名员工。为了表示感谢,刘先生决定送女孩几把雨伞。他说:“她在烈日下等了我7个小时,真是好人啊。送她几把雨伞,遮遮太阳。我以后要经常去她所在的饭店吃饭,有这么好的员工,我得对他们的工作表示支持。”(记者黄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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