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妻子不会做饭、饭后不刷碗,26岁的王争(化名)对妻子产生不满,起诉要求离婚。记者昨天从门头沟法院获悉,他的离婚请求被法院驳回。
王争诉称,他与妻子张杨(化名)自由恋爱7年后于2006年结婚。婚后,他发现妻子在生活中总以自我为中心,没有责任感。最令他难以忍受的是妻子不会做饭,他自己忙完工作回家还要做饭,他若不做,妻子还会和他吵架。回到父母家时,“她不仅不帮父母做饭,饭后连碗都不刷。”为此,王争多次与妻子发生争吵,最终向法院提出离婚。
在法庭上,为挽回丈夫的心,妻子张扬表示,她正在努力学做饭,以后会注意改变不做饭、不刷碗的习惯。
法院认为,双方自由恋爱多年自主结婚,感情基础较好。妻子“悔过”愿意改变,王争应当谅解。(记者王丽娜通讯员母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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