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本店住宿的消费者,每天14时为房费结算时间,退房不再加收房费。”今后,如果你入住荣昌县的酒店,将在大厅登记台的醒目地方看到这样的提示。昨日,荣昌境内41家旅社酒店,签订承诺书,将退房时间延至14时。市消委会表示,这是我市打破消费潜规则的破冰之举,全市将逐步推广。
超过中午12点加收半天房费
据了解,目前全国大多数酒店都是以中午12点为结账时限,不满24小时按一天结算,超过中午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下午6点则按两天的标准收费。对于消费者的质疑,酒店一般会用“惯例”或“行规”来解释。
“12点退房太不方便了,中午出来提着大包小包又没有休息的地方。”经常出差的刘先生抱怨道,很多时候都是上午办事,下午坐飞机回去。可如果中午12点就退房,他就需要拖着行李去飞机场,或者带着行李去吃饭。如果能晚点退房,他就可以在房间里多休息一会儿了。
“‘行规’不能违规,‘惯例’不能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荣昌县消委会会长周志坚表示:“这样的规定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未更改结算时间要遭处罚
昨日,荣昌县41家酒店旅社签订承诺书,率先打破“12点退房行规”。消费者入住荣昌境内的酒店,将在大厅登记台的醒目处看到14时为房费结算时间的提示,荣昌县消委会表示将担负起监督责任,定期对各个酒店旅社进行抽查暗访,对未更改结算时间,以及不告知消费者的酒店旅社,将进行通报批评,甚至有相应的处罚。
市消委会副秘书长张锟也表示,“12点退房行规”已成为今年“重庆消费者最不满意消费领域潜规则”的第五名,也是中消协今年十大挑战对象之一。荣昌消委会打破“12点退房行规”,是全市打破消费潜规则的破冰之举,全市其他区县也将借鉴其成功做法,并逐步在全市推广。
主城行规已有松动
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主城区“12点退房”已有松动。部分酒店宾馆已将退房的时间延后了一两个小时。例如:沙坪坝金地126连锁旅店,其服务台就提示:退房时间为下午1点。而7天酒店针对不同的会员,也推出下午1点或2点退房。洲际、万豪等酒店则表示,若客人有特殊要求,退房时间可根据情况适当放松。
行规形成于19世纪
19世纪末,欧洲宾馆稀缺,且人力资源成本昂贵,因此早期的酒店经营者自发形成了统一的退房时间,在统一的时间内聘请清洁工打扫房间,以节约开支。这逐步演变为“国际惯例”。中国旅游饭店行业协会于2002年发布了《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十条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 (记者 邓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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