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总有幸福的理由,不幸自有不幸的原因。一项调查显示,有近60%的离异者有后悔的念头。这能说明什么呢?我们不妨来看几则国外有关“离婚的规定”,或许能得到一点启示。
在阿富汗,如果女方提出离婚,那么她再嫁人时,她的再婚丈夫要付给前夫两倍当年的婚礼费用;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女方重新嫁人时,新丈夫要偿还前夫和妻子当年的婚礼费用。
这个看似不合理的规定,当然有可笑和愚昧之处,但至少它告诫那些离异者,别把婚姻当儿戏,否则,要付出很多代价。
在多哥,男女双方感情破裂,便到当地部门申请,并各自请管理人将各自的头发剃去一半,将剃下来的头发互相交换。
这个古怪的离婚规定,同样可笑,但另眼观潮,不乏“温情”: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分开了何必成陌路,把美好的东西珍藏起来也是一种念想。
在萨尔瓦多,夫妻感情一旦破裂,可到当地管理处申请登记,然后宰一头牛,请双方亲戚朋友前来聚餐。餐后,夫妻双方面面相对,各自用手打对方十个耳光,美其名曰:记住最后的痛苦。
这个规定虽然“雷人”,可静心一想,也隐含“真谛”:当爱退却时,双方都会痛苦,为了这次教训,不妨留下点“纪念”,以免日后重蹈“覆辙”。
在厄瓜多尔,夫妻反目离婚,皆要绝食三天。到第四天早晨,到当地一位年长者处接受“检测”是否真的有气无力,如果是真的,分手也是真的;如果是假的,这位年长者会下令:永远不准离婚。
这个强硬的规定,绝对是“霸王条款”,可反过来看,却有“茅塞顿开”之感:到底是在赌气还是果真感情破裂,如果是赌气请自我反省,毕竟珍惜婚姻应该成为男女双方应尽的职责,不能盲目冲动。
即便婚姻终结,也该宽容地彼此面对,更应当从失败的婚姻中吸取教训,以利重新寻找和珍惜幸福。(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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