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要明确组团方式——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生活新闻
    上海: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要明确组团方式
2009年05月15日 09:01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日前,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旅游局正式向社会公布了2009版《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首次将组团方式(分为自行组团或委托组团)明确列为“合同标的”的内容之一。在合同使用说明中还明确,旅行社委托组团的,应事先告知并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据称这有利于减少因合同约定不明导致的纠纷。

  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副会长黄光荣告诉记者,该文本在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中,有部分70多岁的老年人反映,一些旅行社在收取旅游费用时,没有将老年人可享受部分景点门票优惠的实际情况考虑进去。经过研究,在最后公布的示范文本中设定了相关条款。

  记者注意到,针对旅游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拒绝返程的现象,合同示范文本还明确规定,行程中双方发生纠纷要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脱团。黄光荣表示,这种在合同中事先予以明确约定的方式,既利于合同履行,也保护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合同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记者周凯)

【编辑:陈薇伊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