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商家在产品包装上宣传购物能中奖,消费者买了后却与奖无缘,只好自叹运气欠佳。但是,北京市民赵先生却从中发现问题。今天上午,赵先生在大兴法院状告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指称该公司在有奖销售中未说明中奖概率,欺骗消费者。
赵先生介绍,他于2008年3月31日在物美看到汇源公司生产的果汁24盒装,塑料包装里有卡片,大意称“汇源果汁与您共赢2008,千万奖品等你拿”。于是,赵先生购买了两箱,价款为153.6元。但是,他按照箱内卡片上的说明,将密码发送到号码1066666619上后,收到回信称“您本次未获奖,感谢您的参与”。
赵先生说,他并未在卡片上找到中奖概率。后来咨询有关方面,获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应当向购买者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第七条规定:“违反第六条规定,隐瞒事实真相的,视为欺骗性有奖销售”。
但是,汇源公司的这次有奖销售却没有明示中奖概率。赵先生认为,有奖销售应当标明各奖项的中奖率,以便于消费者选择。但是汇源公司却没有明示中奖概率,属于欺骗消费者,应该加倍赔偿其损失。据此,赵先生诉求该公司退还货款,并赔偿153.6元。
在法庭上,汇源公司的代理人辩解说,卡片上注明了销售热线和网址,上面都有中奖概率,因此不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而销售汇源果汁的物美大兴店作为共同被告则表示,不能单凭卡片上没有,就不顾网站上有明确说明,卡片上没有写明中奖概率并不等于没有中奖概率,卡片上没有只能说明是宣传上有瑕疵,并没有误导和欺骗消费者。(记者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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