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抑郁症是一种涉及生理、心理、情绪和思想的疾病。不仅影响正常的生活,也会影响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和对事情的看法。抑郁症不同于暂时性的心情沮丧,如没有有效治疗,症状会持续数周、数月,乃至数年之久。其症状包括:感到悲伤和空虚,有死亡或自杀的念头等。这就如同被绳索拘禁的鲜花,无法完美绽放。
抑郁症的不利影响,不仅发生在患者身上,也波及患者家属和朋友,严重的可能让其无法过正常生活。另一方面,抑郁症也会引发不同程度的犯罪和公共安全隐患及轻生的负面影响。
害羞、孤僻的成都18岁少年李飞(化名)在持刀挟持他人、抢劫蛋糕店的第4天投案自首,并请求判死刑。经司法鉴定,他患有抑郁症。昨日记者获悉,这个抑郁症少年已被青羊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
被嘲笑后
他持刀抢劫2000元
1995年,父母在李飞读小学时离婚,李飞和母亲一起住。2007年,李飞在成都某职业学校读了3个月后,因不爱与人交流,在寝室自杀未遂后退学。
去年,李飞外出打工。然而上班期间,李飞和同事相处得并不愉快。在李飞的眼里,同事经常抱怨他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行。李飞感到自尊受损,在上班一个月拿到工资后,他萌生了自杀的念头。但之后他又改了主意,预谋抢劫。
2008年11月21日21时,李飞花费2元买了一把水果刀,来到清江中路的“罗莎蛋糕”店。他发现店内只有两名女店员,便立刻动手抢劫。他将刀架在女店员的脖子上,笑着说:“把钱拿出来哦。”店员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抢劫。“我只要钱,不会伤你们。”李飞仍笑着说。
在拿到2000元现金及一些物品后,李飞将刀扔掉,坐上出租车离开。
大连自首
他想靠死刑获解脱
李飞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到火车站坐上了去北京的列车。2008年11月23日,在北京呆了几个小时后,他又到了大连。11月25日23时许,李飞又锁定了一家便利店,准备抢劫。但他很快发现,里面有男服务员。“我没敢。”买了一瓶啤酒后,李飞离开了这里。
十多分钟后,喝完啤酒的李飞借着酒劲冲进便利店,对着店员大喊:“我是抢劫犯,快报警抓我。”“ 我在成都抢劫过。”李飞向目瞪口呆的店员解释。大连警方接到报警后很快赶来,将李飞带走,之后将其移送到成都。事后,店员回忆,李飞自首时全身抖个不停。
“我没有父爱母爱,他们都不考虑我,家里没有温暖,经常想自杀,觉得死了还快乐些。”李飞向警方陈述时,坦言想被判死刑,获得解脱。
患抑郁症
但犯罪时他是清醒的
今年2月,警方委托司法鉴定所对李飞进行精神鉴定,鉴定其是否对持刀抢劫行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经鉴定,李飞患有抑郁症。鉴定书上还称:2008年11月21日,其在持刀抢劫时虽处于病中,但其行为有现实动机,因此抢劫行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今年3月,青羊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认为李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方法当众抢劫公私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据了解,李飞曾4次自杀未遂,其精神上一直没有走出阴影,一直靠药物维系。青检法 记者 易婷
▲律师说法
抑郁症患者犯罪
是否轻判看情况
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华清平律师:在法律上,抑郁症患者虽然是精神类疾病患者,但其对自己的行为动机是认知的,是可以明辨是非的,所以一般不够成从轻判罚的情节。但案件当事人如果被鉴定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那么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从轻判罚。
▲相关链接
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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