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赔偿200元,要么就闹到食品监督部门或消保委去。近日,在蓝村路上的一家超市里,收银员孙先生碰到一个难缠的顾客。
“他手拿一袋过期牛奶,很理直气壮的样子。 ”孙先生告诉记者,顾客是一名50多岁的男子,之前在超市牛奶柜台前徘徊了大概有15分钟,不断地翻动牛奶,然后买了几包牛奶走出了超市。谁知大约过了十多分钟,这名顾客又返回超市,而且从塑料袋里拎出一包牛奶,说是过期牛奶,要投诉超市。
“我当时就懵了,自己明明检查过两遍,怎么会有过期牛奶摆在架子上呢? ”但任凭孙先生百般解释,那名男子并不肯接受。
随后,超市店长赶来,提出愿意退一赔一,再多给顾客一包牛奶。但那名顾客仍然不愿意就此罢休,并提出要超市赔偿他200元,否则就要把事情闹到食品监督部门或者去消保委去投诉。
“最后协商了近一小时,店长同意赔偿那名顾客50元,才把事件平息。”孙先生告诉记者,那名男子是在走出超市后再来投诉,而且之前在超市里的种种举动让人生疑。 “很可能是碰到阿诈里了,他把新鲜牛奶用过期牛奶调包后来投诉我们。”孙先生无奈地表示,因为超市并没有确凿证据,最后只能吃了一个哑巴亏。 (钱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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