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1日报道《一纸离婚诉讼索赔150万》,讲述农家女嫁入豪门的故事。如今官司未了,当事人晓嘉却被赶出家门,生活无依。
连日来,晓嘉到公公经营的餐厅提出诉求:婆婆在没有知会她的情况下,带着老公去做了绝育手术,实际剥夺了自己作为妻子的生育权,应该为此承担所有责任。
“他们这样做,是让我既生不出孩子,又能够照顾他们儿子的生活,因此,他们无论如何也要为剥夺我的生育权承担一切责任。”
儿媳:
如败诉就再起诉公公
昨日下午,记者和晓嘉来到大甲餐厅,由于老公一直不露面,他希望公公能给个说法。
晓嘉昨日告诉记者,现在案子迟迟不开庭,她的权益也得不到维护,她现在决定再次起诉,向婆家讨要生育权。
晓嘉说,如果败诉,她肯定会起诉公公,“他作为监护人,明知儿子智力有问题还让他儿子和我结婚,那是骗婚,也是犯法的。”
律师:
男方不应私自绝育
记者就本案生育权问题采访了广东美翰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洪辉。徐律师告诉记者,目前的主流意见认为,男女双方在婚姻中是平等的,也有义务配合对方生育子女,繁衍后代,一方背着另一方做绝育手术,就侵犯了对方的生育权。
他还认为,孩子是婚姻的一部分,如果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不论是堕胎还是绝育,都是侵犯对方的生育权。(文/记者代希奎 图/记者石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