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女张芝馨(化名)结婚两月后到台湾探亲,竟然发现她所嫁的富老公不但无房无钱,还吸毒、有前科,为此起诉离婚。昨日,江北区法院判决张芝馨与台湾老公蔡某离婚。
2002年8月,24岁的张芝馨经朋友介绍,认识了36岁的台湾人蔡某。蔡某自称来重庆做生意,而且出手很大方。“看起来是个有钱人。”张芝馨观察了1个月后,决定跟蔡某结婚。蔡某表示,他在高雄有房子,结婚后她可以随他到台湾生活,当全职太太。
当年9月18日,两人到市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张芝馨事后坦言,当时自己并不了解蔡某是怎样一个人。新婚没几天,蔡某就回台湾了。两个月后,还处在幸福和甜蜜中的张芝馨办好相关手续赴台探亲,憧憬着美好生活。谁知,她很快发现事与愿违——由于婚前了解太少,两人性格迥异,生活习惯也相差较大,夫妻间常常争吵。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蔡某不仅没有所谓的大生意,还吸毒,曾因盗窃被判刑,就连他宣称在高雄的住房也是他妹妹的。两人的争吵随着真相的暴露不断升级,共同生活三个月左右,蔡某离开高雄,并拒绝给张芝馨生活费。
无奈之下,张芝馨只得外出打工,不久就被台湾警方查到。警方以非法打工为由将张芝馨拘留了两个多月。在此期间,蔡某没有露面。拘留期满,2003年8月,张芝馨被遣送回大陆。从此,两人再也没有联系。
去年,张芝馨到江北区法院起诉离婚。由于找不到蔡某,经过公告,法院进行了缺席审判。法院认为,两人在一起生活的时间短,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且自从2003年8月后再也没联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故判决两人离婚。记者 莫雪庆
法官说法》》
对待婚姻要摆正心态
江北区法院擅长审理离婚案的法官牟红称,近几个月来,她承办了6件这样的离婚案,女方个个年轻漂亮。
“到法院离婚的涉台婚姻,几乎都是这样一个公式。”牟法官说,女方的目的性往往比较强,就是想找个有钱人。但由于大陆与台湾地理位置相距较远,信息了解很难,女方被骗的很多。有的女方追到台湾后,甚至发现男方已有家室。最后的结局是,由于男方在台湾,女方只好等到分居两年后到法院起诉离婚。
据了解,在涉台婚姻登记时,台湾人只需提交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出具的单身证明、台胞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双方到场、相关证件齐全,就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牟法官奉劝美女们对婚姻要摆正心态、擦亮双眼。(记者 莫雪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