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打工为杀人犯儿子还债 每天只花3元5角吃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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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打工为杀人犯儿子还债 每天只花3元5角吃饭
2009年03月18日 09:05 来源:长江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因琐事与未婚妻发生纠纷,精神病男子赵某猛刺女友20刀致其死亡。昨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庭上,受害者家属提出20万元索赔。

  赵某的母亲下跪痛哭为儿子求情,表示自己在汉打了多份工,每天只花3元5角钱吃饭,攒钱为儿赎罪。“我不能没有儿子……”其声声哭求,让旁观者也为之动容。

  吵架后男子刺女友20刀

  2008年8月6日凌晨1时许,汉口新华下路一居民楼内,因琐事与女友申某发生口角,赵某(31岁)持弹簧刀朝申某颈部、腹部、胸部及腰背等处猛刺20多刀,申某受伤倒在地上。事发后,赵某服下大量镇痛药,试图自杀,其女友申某挣扎爬起来,拨打110报警。警方赶至现场,将赵某、申某送进医院抢救,申某因伤势较重而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赵某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司法医学鉴定,赵某为限定性刑事责任能力人,即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

  法庭上,赵某对检方提出的大部分问题都回答“不清楚,不知道”,原因是自己曾作过开颅手术,对很多做过的事都无明显的记忆,患有精神类疾病。“我在杀害女友前曾吸食大量毒品,产生了一些幻觉,我并不想杀她,”赵某辩称他很爱女友,并准备于2008年10月与申某结婚,对自己一时糊涂酿下罪行深表悔恨。

  昨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后,赵某的母亲跪倒在地,为儿子求情,认为判决有些过重,表示将上诉。

  赵某的母亲称,儿子在案发前头部曾受过伤,之后精神一直很不稳定。在没有发病前,对人很孝顺,不用家里操心,“我眼睛不太好,儿子在家里很体贴我,总是帮我递放大镜”。

  背井离乡打工挣钱为儿“赎罪”

  记者了解到,受害者家属提出20万元索赔,但赵某根本无力赔偿这笔钱。“儿子患病后曾四处求医,花了不少钱,但病还是没治好”。

  为了换回对儿子的从轻判处,赵某的母亲从老家黑龙江赶至武汉,边卖报边打零工挣钱。“我每天吃饭只花3块5,其余的钱都攒起来,为了给儿子还钱。我不能没有儿子。”赵某母亲告诉记者,儿子从小就很懂事,后来因意外导致精神失常,但她并没有放弃儿子,卖掉家产给儿子治病,她现在一直在武汉四处打零工。(记者 邓辉实习生贾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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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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