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母亲走失多年的江米芬碰到了一位特征与其母十分相似的老人,遂将其领回,并由老家呈贡带至远在河南的夫家照顾。今年的一次亲子鉴定显示,老人的确与江家兄妹无血缘关系,但江米芬认为,自己和老人有了感情,即便不是“亲母”,也要将其像亲生母亲一样“奉养到最后”。
1991年 她将“母亲”带到河南照顾
昨日下午,记者在昆明金马镇一家廉价的小旅馆中,见到了江米芬和她的“母亲”。老人看上去约莫80岁,长得慈眉善目,喜欢笑,却不会说话,听力也有问题。据江米芬说,她今年已经43岁了,在河南成家后有四个子女,主要是靠种地为生。在这之前,她一直在呈贡县七甸乡土瓜塘生活。
在江米芬20多岁的时候,由于母亲(江桂兰)和父亲经常吵架,且每次吵完后母亲都会“离家出走”,好在最后都能找到。但就在1989年某月的一天,父母吵完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不是不想找呀!是真的没办法去找。”江米芬告诉记者,由于她家处在山区,各种条件都有限,况且母亲连一张相片都没有,登寻人启事也不太可能。
后来,在老乡的介绍下,江米芬嫁到了河南省泌阳县。1991年她回家探亲时,在呈贡县王家营附近,惊奇地发现有一位衣衫褴褛、浑身是伤的老人,特征和其母非常相似。于是她以为老人就是自己的母亲,遂将其带回了家。“我就是这样捡到她的。”说起这段经历,江米芬感慨不已。
江米芬说,当时她将老人带回家,父亲就告诉她,“这个不是你母亲”。但她以为是父亲出于“私心”才不想跟“落魄”的母亲相认,所以最后下了决心,将“母亲”带回河南的家里照顾至今。
2009年 她在昆明为老人争取户口
去年年底,远在河南的江米芬听云南这边的家人说,由于母亲至今无音讯,村里欲将其土地收回。她随后带着“母亲”立即赶回家乡。
回到云南后,江米芬和娘家人带着“母亲”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老人和他们几兄妹并无血缘关系。江米芬认为结果有误,于2月6日带着老人到昆明法医院抽自己的血又做了一次鉴定,结果同样是“无血缘关系”。
事实难以改变,之后,江家几兄妹向呈贡县民政局递交了一份书面申请,希望老人能被收容。呈贡县民政局告诉他们“很快会有结果”,要她们耐心等等。“已经等了快一个星期了。虽然一天才20元住宿费,但我已经无法再开支了。”江米芬说,因为鉴定结果出来后,家人反对她继续领养“母亲”,她无法回娘家居住,只有暂时栖身旅馆,等民政局的消息。她说,和老人在一起这么多年,已经有深厚的感情了,现在只希望民政局能为老人落一个户口,或者给一点低保。她还说,目前的情况她已经和在河南的丈夫说过了,她丈夫很支持她,“决定将老人奉养到最后”。
昨日,呈贡县民政局一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正在逐级写报告,最后要等批复下来才能确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