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周某与相亲男友季某第一次见面吃完晚饭后,由季某开车送其回家。途中,季某的朋友李某在将一支仿六四手枪交给其保管时,手枪走火不慎击中周某背部,周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双流县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李某提起公诉。该案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理时,周某家属和李某在民事赔偿方面未达成协议,周某的父母和女儿又就民事部分,单独对李某提起诉讼。昨日下午,在双流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后,双方仍达不成调解协议,审判法官宣布中止审理,待刑事部分判决后再审此案。
手枪走火 相亲女不幸身亡
32岁的周某于2004年与丈夫离婚,独自带着当时4岁的女儿。去年7月9日,在舅妈安排下,周某与季某相亲。见面后,季某请周某与其舅妈到新津县吃晚饭,饭后季某开车送其回家。途中,季某接到朋友李某的电话后,便将车开至一个开餐饮店的朋友处,拿了一叠钱后来到双流县东升镇一杆旗南二街与李某碰面。
当时李某拉开车门,坐在后排。从季某手中拿了钱后,李某从口袋里拿出一支仿六四手枪,称让其保管。双方在交接过程中,手枪不慎走火,击中坐在副驾位置上的周某腰部。见状,李某跳下车就跑。季某赶紧将周某送往医院,但周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亡。晚上11时许,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协议不成 死者家属索赔42万
次日,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30岁的李某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双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去年7月23日,检察院认为李某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其批准逮捕,并于12月22日以相同罪名起诉。
开庭时,李某称自己一次经过火车北站附近时,向一名陌生男子买下这把仿六四手枪。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时,李某表示愿意赔偿周某家属要求的37万元索赔。“我主动将赔偿金降到25万元。”周某的母亲胡某告诉记者,因见李某当时态度积极,又考虑他是独子,便主动提出降低赔偿金额。
但休庭后再审时,李某突然反口,称除去精神损害抚慰金、周某父母的赡养费等赔偿,只愿支付几万元赔偿。一怒之下,周某的家人又单独对李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42万余元。
代理律师 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
昨日下午2时许,法院开庭前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尚未达成共识。双方协商近2个小时无果,法院于下午4时开庭审理。
周某家属的代理律师郭莉在庭上提出,周某在这件事中无任何过错,李某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李某的代理律师却只同意支付死亡赔偿金。随后,审判法官宣布中止审理,待刑事部分判决后再审。
庭后,郭莉称,李某是明知子弹已上膛,将未包裹的手枪掏出,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却没采取任何防范措施,拉动板机将无辜的周某杀害。事发后,李某不但没有积极采取求助措施,反而仓皇逃跑,性质十分恶劣。郭莉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有误,将建议法院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对其从重处罚。(记者 田莉 摄影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