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市民因为就餐时喉咙被异物刺伤,向麦当劳索赔121元医药费。昨日,常州市天宁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麦当劳常州文化宫餐厅的代理律师否认该市民所受到的伤害与麦当劳有关。该市民表示,索赔121元只是为了“出口气”。
去年2月份的一天,在市区上班的王女士去位于文化宫的麦当劳就餐,“买的铁板鸡腿堡,当时很饿,吃得有些急,没想到没多久,我的喉咙就疼得不得了。”王女士跑到餐厅的卫生间,“当时吓死我了,吐出来的都是血,于是我就叫服务员过来。服务员看到我这样,问我是怎么回事,我说在餐厅吃东西把喉咙划伤了,但服务员好像不相信”。
为了证明自己曾经在麦当劳就餐过,王女士便把服务员带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去,但发现桌子已经被整理过,无奈之下,王女士便让服务员带自己去医院看病,并由餐厅负担200多元医药费。几天后,王女士再次来到医院复查,拍了X片,开了药,又花了100多元。“我的伤是由于吃了麦当劳而导致的,因此我觉得餐厅应该给我个说法,但对方不承认我是吃了汉堡而引发的伤,更不承认我在餐厅就过餐,这让我很气愤。”王女士表示。
维权意识很强的王女士一怒之下将麦当劳餐厅食品有限公司常州文化宫餐厅告上了法院,诉讼请求对方向她公开赔礼道歉,承担医疗费用121.10元。“索赔的钱不多,主要是为了出口气。”王女士告诉《生活常州》。
对于王女士的说法,当事的另一方麦当劳常州文化宫餐厅并没有作出回应,有关负责人表示,究竟孰是孰非将通过司法渠道来判决。
昨日,常州市天宁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王女士的律师认为,麦当劳是一家国际知名企业,有为消费者提供安全食品的义务和责任,“但对方却不顾消费者安全,提供含有杂质的食物,使王某喉咙划伤,而且事发之后,企业还不承担自身责任,不向王某赔礼道歉,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审理中,原告律师还向法庭呈上了麦当劳的发票,医疗费用发票等凭证。
对于王某代理律师一一述称的证据,被告方代理律师认为没有直接相关的因果联系,认为这些所谓的证据均不能证明王女士是因为在麦当劳食用了本餐厅的铁板鸡腿堡而产生的伤害。
《生活常州》采访原告代理律师王强,他表示,王女士主张的第一个要求是麦当劳向她真诚地道歉;第二个要求是赔款112.10元,而实际上本次的诉讼费用已经是300多元了。王女士并不缺钱,“事情在于一个理。”(孙羽霖 刘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