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男童被父母遗弃在敬老院3年(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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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岁男童被父母遗弃在敬老院3年(图)
2009年02月25日 10:08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小泽在敬老院的“家”里看电视。本报记者周民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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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岁男童小泽(化名)已在房山区窦店敬老院住了近3年,他离异的父母都不愿把他领回,甚至从此“失踪”,从未去探望过他,其他亲人更是不愿过问此事。无奈之下,敬老院将小泽的家人和村委会等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接走孩子。昨天(2月24日),此案在房山法院窦店法庭开庭审理。

  昨天,小泽的祖父母都没有到庭,而是委托了小泽的叔叔李先生出庭。小泽69岁的姥姥亲自来到法庭,但这位老太对法官的问话半懂不懂,反复说自己“不认字,什么都闹不清楚”。几位亲人在法庭互推抚养责任,令原告敬老院十分气愤:“在座的各位孩子亲人,你们是比我们敬老院更具有监护职责的!”

  2006年3月6日,小泽的母亲班玉兰服毒欲自杀,后被送到良乡医院抢救而脱离生命危险,孩子当时就被扔在医院无人看管。医院报警后,民警联系了小泽的家人,但没人愿意将小泽接走。无奈之下,民警与民政局和镇政府联系后,将小泽送到房山区窦店镇敬老院“暂时看管”,等其母亲班玉兰出院后去接。但3月10日,班玉兰刚能从病床上爬起来,就偷偷离开了医院,从此再未露面。

  窦店敬老院这一“暂时看管”就是近3年。在此期间,小泽的父母、祖父母、姥姥从未去看望过他,也没有与敬老院联系过。为此,窦店敬老院起诉小泽的祖父母、姥姥、居委会等单位,要求监护人接走小泽,并支付在敬老院近3年的生活费、护理费、住宿费和医药费等共计27200元。

  对敬老院的诉求,小泽的祖父母一方表示不同意;姥姥虽口称同意,却说自己无力抚养孩子;而居委会的代理人称,居委会只是负领导和管理责任,不能养孩子。

  此案未当庭宣判。

  家人说辞

  小泽叔叔:孩子已被判给母亲

  小泽的叔叔说,2005年小泽的父亲李金发和母亲班玉兰离婚时,孩子被判给母亲抚养,父亲每月给付400元抚养费。孩子的监护人就是母亲,即使现在其母亲没有音讯,父亲和祖父母也不应承担抚养责任。小泽的父亲现在在外地打工,没法带孩子。孩子的祖父母年龄也大了,身体不好,照看不了。“为什么不去告他母亲?”

  小泽姥姥:女儿目前下落不明

  小泽的姥姥说,自己69岁,有高血压和心脏病,种地种不了,现在就靠3个儿子每月给赡养费,养活不了小泽。虽然小泽父母离婚时孩子被判给了母亲,“但女儿离开医院后就不知去向,也没跟家里联系,我也没办法”。

  探访小泽

  最爱阿姨和电视

  窦店敬老院走廊角落处一个1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就是小泽的“家”,这个“家”里只有他和保姆贾阿姨两个人。看到记者进门并和蔼地和他打招呼,小泽开心地撒起欢来。敬老院的一位老人说,小泽很可爱,大家都很喜欢他,都为孩子父母不负责任而气愤。

  由于出生时患有新生儿缺氧缺血脑病和新生儿吸入性肺炎,小泽的发育比同龄孩子迟缓,到5岁了仍然不会说话,大小便也不能自理。为此,敬老院专门请了保姆贾女士24小时照顾他,现在他已经比刚来时高了半头。

  贾女士介绍说,小泽刚到敬老院时,走路都不稳,也不会看电视,看着傻傻的。现在的小泽非常活泼,但他大多数时候不喜欢出门。贾女士曾带他去附近的公园,别的小朋友认为他是“傻子”,不敢和他玩,因此他也很少去。看电视是他最喜欢的活动,早上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看电视,看到喜欢的少儿节目他会拍手跺脚,遇到不喜欢的就拉着贾女士的手示意换台。

  “跟我最亲。”和小泽共同生活了3年,贾女士已经对小泽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偶尔回自己家也带着他。因为父母从未来过,小泽对“爸爸”“妈妈”几乎没有概念,他每跑开一会儿就要回到贾女士身边,拉着她的手“黏”上一阵。 贾女士表示,从感情上说,她不希望小泽的父母把他接走。“他们连孩子都不要,能对孩子好吗?”

  但院长李成则对孩子的未来很担心,小泽越来越大,敬老院里没人能教育他,他理应到外面接受治疗和教育,“如果在这儿继续待下去,孩子的将来就耽误了。”他说,敬老院这次诉讼主要就是希望小泽能回到他自己的家,抚养费要不要都不是问题。(记者王秋实)

【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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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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