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某药业公司55岁的总经理与来韶打工的湖南衡阳籍18岁女子保持情人关系近一年,由于老总出手越来越“吝啬”,女子竟与哥哥、朋友结伙绑架该老总,结果在争斗中将该老总捅死。日前,该女子等四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刑及无期徒刑等刑罚。
来韶找不到工被老总包养
2006年7月,17岁的莫燕华从湖南投奔在广东省韶关市打工的哥哥莫燕军,但来韶一年有余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
2007年8月的一天,莫燕华去到某休闲中心找工,凑巧遇到来此消遣的韶关市某药业公司总经理郭某。郭某以为莫是该中心的服务员,于是与她攀谈。当晚,郭某在某临江酒店开好一间房间后打电话给莫燕华,称要与她商谈工作的事。莫燕华来到后,郭某称这间房是他长期包下的,要莫燕华帮他打理房间,工资一个月三千至五千元。随后二人便在床上缠绵。事毕,郭某即给莫燕华发了2000元的“工资”。
不满老总出手吝啬起歹念
此后,莫燕华每个礼拜一至两次接待郭某。起先,郭某每次给她一两千元的“工资”,后来降至两三百,引起莫燕华的不满,莫燕华便萌发敲诈郭某一两百万元后离开韶关的歹念。
2008年7月上旬的一天,莫燕华与哥哥莫燕军和朋友苏军预谋绑架勒索郭某,苏军与莫燕军听后均表示同意。当日下午4时许,莫燕华、苏军先行去到武江区五祖路某宾馆,用苏军前女友汤某的假身份证开了602和603两个房间。郭某来到莫燕华约定的房间后,苏军、莫燕军便从衣柜中冲出,各持一把弹簧刀架在郭某的脖子上。在争斗中,郭某被连捅数刀,当场死亡。随后,三人抢走郭某的手机、戒指等财物逃回出租屋,给莫燕军的女友文某留下1000元后,包出租车逃离韶关去深圳。
2008年8月13日、15日,韶关警方在深圳市分别将莫燕华、莫燕军、文某、苏军抓获归案。同年12月24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2009年1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苏军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莫燕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莫燕华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文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汪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