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山东省法院获悉,经该院二审终审,先后侵害15名女中学生的被告人周广亮被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报请核准。这一恶性校园案件审理已终结,歹徒也将得到应有的惩罚。然而,周广亮作案时间长达5年,先后侵害了15名女中学生才被发现,此案暴露出的校园安全漏洞令人震惊。
法院经审理查明,住山东菏泽曹县郑庄乡的周广亮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999年4月刑满释放。 2002年6月5日,周广亮不思悔改,潜入鲁西南某县的一所中学女生宿舍内,采用注射麻醉剂、恐吓等手段,将两名女生强奸。此后的近 5年里,周广亮采用同样的作案方式,先后潜入几所中学作案,强奸女中学生十几名。 2007年2月27日,周广亮强奸、绑架了一名女中学生向学校勒索赎金时,该女生趁机逃脱,周广亮才被抓获。
案件破获后,人们十分吃惊:被周广亮侵害的女中学生中,13岁的幼女2人,14到17岁的12人,18 岁的1人,其中14人是未成年人。歹徒周广亮何以能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连续作案不被发现?校园安全的漏洞究竟在什么地方?
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周广亮出入6所中学竟然来去自由,出入女生宿舍也如入无人之地,学校的安全设施几乎为零;歹徒11次作案,只有一次未遂,有六次受害女中学生没有向学校报告和报警,女中学生自我保护和同犯罪分子斗争的能力非常薄弱。其中,周广亮先后4次潜入同一学校作案,3次潜入另一学校作案,受害者向学校报案后,学校竟仍然没有警觉和采取有效措施。
负责审理此案的省法院刑四庭法官吴诗年认为,校舍简陋、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差固然是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学校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存在很大漏洞。如果学校安全意识强,能积极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辅导和演练,多采取夜间巡查、夜间值班等安全措施,发现安全隐患后“亡羊补牢”,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或许这一系列恶性案件就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