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一消费者在肯德基就餐时遭遇抢劫,朋友被歹徒捅伤,而肯德基工作人员并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近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人身赔偿案件作出二审判决,肯德基餐厅承担40%赔偿责任。
2007年6月9日晚9时许,孙某与朋友黄某到包头市东河区肯德基餐厅就餐,孙某在一楼排队购买食物,黄某在二楼找座位时与歹徒吴俊民相遇,金项链被抢,孙某大声呼救,被吴俊民捅伤。经伤残鉴定,孙某伤残程度为九级。法院一审判决吴俊民和天津肯德基有限公司包头东河餐厅共向受害人赔偿9.6万多元,其中吴俊民承担60%赔偿责任,赔偿5.8万多元;天津肯德基有限公司包头东河餐厅承担40%赔偿责任,赔偿3.8万多元,天津肯德基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