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断出现的电视购物消费陷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维权提示,提醒消费者购买电视购物商品时应谨记“五要”。
一、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很多电视购物广告说得“天花乱坠”,但实质上是让消费者掏钱买商品。消费者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谨防掉进电视购物设置的陷阱。
二、要详细了解所购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家、产品标准、销售地点、价格、基本性能、主要成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退换货途径、售后服务方式等重要信息。必要时,还应查看商品质量证明、相关交易凭证和交易记录、承诺时限等,核实销售企业是否为注册有效的合法企业,最好与固定商场的产品进行性能和价格对比。
三、要索取购货凭证,如发票、“三包卡”、服务卡、保修证等,以防发生消费纠纷后,难以提供有效证据,消费者自己吃“哑巴亏”。
四、要尽量到信誉好、规模大、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家,选购知名品牌。尽量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如果收货时发现存在瑕疵、损坏、功能不全等问题,应拒绝付款。
五、要学会自我维权。消费者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要及时携带相关凭证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诉,或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记者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