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名为“优雅绅士”的男子,在网上结识一外地离异妇女,两个素未谋面的人“谈起朋友”后,男子以各种理由让对方汇款,两年内共汇款100余次33万余元,而这笔钱全被这名男子用来在本市与其他女人同居。昨天,“优雅绅士”在河西法院当庭受审。在提到为何给不认识的人汇出如此巨款时,受害人称,只因骗子亲热地称自己为“老婆”,所以就对骗子产生了信任。
在庭审期间,公诉机关宣读了刘女士的陈述。原来,40多岁的刘女士是甘肃省一名小学教师,2006年8月,已经离异的她上网进行征婚聊天,遇到一个网名为“优雅绅士”的男子,自称是天津人,46岁,在天津一家合资企业工作,丧偶,有个女儿在上大学。刘女士表示,刚开始他们只是偶尔在网上聊天,直到有一天收到对方的留言称:“我想你,有事发短信,王强。”从此以后,两人逐渐从网上聊天演变成发短信,最终“谈起了朋友”。
从2007年1月起,王强提出想在天津给刘女士跑跑工作,安排好后把她接到天津来。于是以此为理由,多次让刘女士汇钱,每次三五千元不等。随后,王强又以其他理由,先后让刘女士汇款。刘女士最多一次汇了3万元。而在和王强“谈朋友”这两年里,刘女士和他只在视频上见过,两人从来没正式见过面。当她向王强催还时,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直到2008年5月,她才意识到自己彻底被骗了。在收到王强的一条“别再发短信骚扰我的生活”的短信后,刘女士报了警。
然而在庭审期间,当被问及刘女士汇来的钱都用于何处时,王强表示,他在天津有个同居女友,谈朋友时用了一部分。
难道王强以各种理由要求汇款100余次,多达33万余元,刘女士不怀疑吗?刘女士陈述说:“我相信他,他说工作已经找得差不多了,而且在短信里都叫我‘老婆’。”
庭审进行了一个小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案中人物均为化名)李国惠 通讯员 徐德利 邢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