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消费旺季骗局多 五个方面警惕“中奖骗局”
2008年12月13日 11:40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农闲后的冬腊月,是消费的旺季,也是一些不法分子巧立名目骗取消费者钱财的时机。近期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就出现有人利用电磁炉开展刮奖销售活动,诈骗他人钱财。对此凉山州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中奖之类的事情要提高警惕,冷静思考,切莫上当。
凉山州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消费者,从五个方面警惕“中奖骗局”:
一是对任何需要先支付个人所得税、公证费等费用才能兑奖的“中奖”,均不要相信。
二是“中奖”活动主办单位是法定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通俗地说,就是消费者“中奖”后,办手续、领奖金或奖品,完全不需要以任何形式从自己口袋里支出任何费用。主办单位无权收取中奖者个人所得税。
三是公证处承办抽奖公证时,会要求抽奖主办单位自己交纳公证费,不会由中奖者分别交纳。
四是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5000元。任何抽奖式有奖销售所设奖项超过5000元,都属于违法行为。对于超过5000元的抽奖式“大奖”,消费者一定要格外提防,不仅不能相信,还应向有关部门举报。
五是对于实物抽奖行为,一定要对中奖实物进行质量方面的认真检查,看是否有合格证明、三包卡等,以确保对自己的生命财产没有安全隐患。(黄毅)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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