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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章军
编者按:去年11月19日,人民日报刊登了署名“仲祖文”的《领导干部要远离“小兄弟”》一文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成为舆论焦点。此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全市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中也指出:“领导干部要公道正派,不搞‘小圈子’。”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优良作风养成的重要基础和动力,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加强党内生活锻炼,增强党员意识、党性观念,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领导干部搞“小圈子”,是对党内民主、党内和谐的严重破坏和挑战。近期被查处的少数领导干部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的腐败案,也给各级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领导干部要谨防“小圈子”,我们也坚决反对领导干部搞“小圈子”。
“小圈子”
公权与私利结盟
人,是生活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形象地看,人仿佛生活在各式各样的“圈子”当中。领导干部也是人,也有着各种不同的“圈子”,老乡、同学、战友……这些都成为彼此正常交往的天然纽带。应该说,领导干部有正常的人际交往,这本无可厚非。问题是,“圈子”不等于“小圈子”,讲感情不等于徇私情。领导干部一般都掌握着大量的公共资源,而这些资源应当是用来服务民众的。如果将公共资源与“圈子”发生某种不正当的联系,那么,“圈子”便有可能异化为“小圈子”,进而危害到公权力的正常运行。
正是在这一层面上,我们这里讲的“小圈子”,指的是以实现个人私利为目的,以各种名义结合在一起的小团体,其本质是公权与私利的结盟,是个人私欲膨胀的产物。
人们发现,一些投机钻营者不讲党性、不重品行,为了个人私利和宦途升迁捞资本、做虚功、拉关系、搞奉迎,把心思和精力都用在“造势”和“谋官”上。特别是在近期查处的几起腐败大要案中,有不少是窝案、串案。被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大多都是“圈中人”,平日里就沆瀣一气,为一己私利而“荣辱与共”。
综合分析“小圈子”的特点,不难看出:
“小圈子”有的以私交为基础,有的以“感恩”为前提。大凡进入“小圈子”的干部,或者是同乡、同学,或者是老部下、老上级、老战友,只要利益相关,互相能方便照应,都是走到一起结成“小圈子”的理由。再有就是,领导干部在一个地方呆长了,许多干部由他一手提拔,“感恩”心态导致盲目服从,使个别领导干部养成了唯我独尊的独断作风,不知不觉形成“小圈子”。
“小圈子”以权力为纽带。“小圈子”的核心成员,大多是手握实权的领导干部,甚至是地方党政“一把手”。在广东湛江走私案中,从湛江市委书记、主管打私的副市长到海关关长、海警队长、公安边防分局长,全都是“圈中人”,形成一个内外勾结、上下连接、左右串通的走私网络,令人触目惊心。
“小圈子”以谋利为目的。干部队伍一旦存在“小圈子”,圈中人或谋求升官,或贪图钱财,或图办事方便,各有各的打算,各有各的利益驱动,公权力成了彼此互谋私利的工具。
“小圈子”
危害民主,有损和谐
关于小圈子的危害,邓小平同志曾有过一段深刻的阐述:“小圈子那个东西害死人呐!很多失误就从这里出来,错误就从这里犯起。”他还强调,“党内无论如何不能形成小派、小圈子,我们这个党,严格地说来没有形成过这一派或那一派。”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五湖四海,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广辟途径培养干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说,领导干部要公道正派,不搞“小圈子”。可见,“小圈子”是公道正派的死敌,二者水火不容。
可以说,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一个地方,如果多数人都认为存在一个“小圈子”,那么,这个单位、这个部门、这个地方的工作就难以正常开展,工作的业绩也难以上台阶。
“小圈子”一旦形成,首先破坏的是我们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不是真正实行民主决策,而是在“小圈子”中先形成共识,少数人说了算,开会只是走过场,圈外人敢怒而不敢言,给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巨大损失。
“小圈子”一旦形成,在选人用人上就很难公平公正。领导干部如果只选自认为靠得住的“小圈子”里的人,对德才兼备的干部视而不见,不但会给党内民主、党内和谐带来巨大伤害,还会败坏干部队伍的风气。在“小圈子”问题严重的个别地方,有的干部不是以真才实学、真抓实干为荣,而是以能否进入某位领导的“小圈子”为目标。有些干部戏谑地说,进班子没有进“圈子”等于没有进班子,进“圈子”没有进班子等于进班子,进班子又进“圈子”等于班子中的班子。可见“小圈子”危害之大。
“小圈子”一旦形成,还会成为社会上别有用心者牟取非法利益的突破口。在个别领导干部的“小圈子”里,匪气、霸气、江湖义气代替了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瞅准“小圈子”里的关键人物,不惜血本,千方百计进行“攻关”。一旦关键人物被“攻下”,“小圈子”里的大小人物往往都可以变成为其效力的“哥们儿”,使权钱交易一路绿灯。看看那些被查处的腐败串案、窝案中的“小圈子”,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
标本兼治
要自律更要他律
领导干部虽是普通人,但因为手中掌握权力、承担责任,岗位的特殊性对其提出了特殊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领导干部的“圈子”也不一般,必须慎重对待。很关键的一条,就是要做到能从各种各样的“圈子”中走出来,不搞“小圈子”,因为心底无私方能执好政、用好权。
破除“小圈子”,首先要靠领导干部自身加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自觉谨防“小圈子”。
去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文件指出,要加强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必须进一步严格教育干部。要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
凡是搞“小圈子”的,出发点都离不开一个“私”字。不管圈子里的人给自己的“小圈子”披上多么漂亮的外衣,最终目的还是一个“私”字,与党的“立党为公”原则水火不容。
破除“小圈子”,在强调“自律”的同时,更多的还要靠“他律”,靠制度严格管理干部,通过严格执行党内民主制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加强干部监督,让干部不能搞、不敢搞“小圈子”;靠监督随时了解干部,不仅要监督八小时内,还要监督八小时外;不仅要监督工作,还要监督生活,特别是要把监督的触角伸向干部的交际圈,从中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廉洁自律情况。
党内民主是“小圈子”的天敌。党内民主发挥得越好,“小圈子”就越难生存。要切实保障党员行使党章赋予的各项权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严肃查处侵犯权利、压制民主的行为,为讲真话、讲实话的同志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护。尤其在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出台等关键环节上,更要加大民主决策的力度,确保公开公正,从制度上打破“一言堂”、“一支笔”、“一句话”,使“小圈子”失去存在的空间。
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历来是我们党选人用人的重要原则。人们期待,在正确用人导向的指引下,进一步引导各级干部反对“小圈子”、不搞“小圈子”、脱离“小圈子”,把智慧和精力都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扑下身子、埋头苦干,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积极创造经得起实践检验、人民检验和历史检验的政绩,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发展。
(摘自《党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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