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韩华”不想入韩国籍
中韩建交后,韩国政府对“韩华”的政策有所改善:1997年,韩国将原来外国人每3年需要更新签证的时间延长至5年;同时,又修订了《国籍法》,将原本以父系血统为国籍认定的标准,放宽为父系、母系任一方血统皆可认定的标准。
1998年,韩国重新制定《外国人土地法》,允许外国人拥有土地所有权及交易权。2002年,韩国政府决定向持有“居留”签证且居留时间超过5年的外国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发放永久居留签证。
2004年,韩国规定,在制造业、服务业等六大领域中,外国劳动者享有与韩国劳动者同等的待遇。
2005年,韩国政府赋予已取得永久居住权3年以上、满19岁的外国人在其地方议会和政府领导人中的选举权。
不过,“韩华”与韩国国民待遇仍有一定差距。另外,很多“韩华”也不想加入韩国国籍,因为入籍意味着必须履行服兵役的义务。因此,孙承通等“韩华”希望能获得双重国籍身份。
韩想靠双重国籍吸引人才
长期以来,韩国严格实行单一国籍制度。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为防止国内精英流失到海外,韩国法务部在今年9月拟定国籍法修正案草案,准备有条件地承认双重国籍。但“韩华”并不在考虑范围内。
据韩国法务部统计,目前在韩的中国籍人数超过40万。其中,“韩华”只有2.5万人左右(据汉城华侨协会统计,实际上,长期居住在韩国的人数约为1.5万,不少老“韩华”虽还持有韩国签证,但已搬回中国定居)。这些“韩华”至今仍持“中华民国”护照,主要聚居在首尔、仁川、釜山等华人聚居区,有90%是山东籍。
2008年6月,笔者曾去仁川的唐人街参观,途中结识了78岁的李先生,他祖籍是山东荣城,现在当地经营一家中国瓷器店。李先生1948年从威海坐船到韩国谋生,一待就是40年,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第一次回山东老家。李先生说,他想叶落归根,但他在老家已没亲戚,惟一的儿子已在奥地利定居,而且他在韩国打拼了60年,所有的家业、生意和人际关系都在韩国,一走了之还是难以割舍。(本报特约撰稿 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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