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组织、增进互动,扩大影响
中国侨商联合会不断加强与海内外侨商企业以及世界各侨商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同时积极联系、协调各地侨联所属侨商组织发挥各自优势,为发展和繁荣地方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事业做贡献。
(一)成功举办中国侨商联合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中国侨联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侨联、侨商会、海内外侨商的积极参与下,经过近半年的精心筹备,中国侨商联合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08年9月26日至28日在京成功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韩启德、全国政协副主席万钢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金色大厅亲切会见了全体侨商代表,习近平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各界人士900余人出席了本次大会。
第三届中国侨商联合会现有会员575名,大会选举中国侨联副主席、香港侨界社团联会创会会长、香港亚洲金融集团董事局主席陈有庆为新届会长;特别聘请了庄启程、许荣茂、张茵、张晓卿、陈有汉、陈江和、周泽荣、林军、林文光、林文镜、林兆枢、林建岳、郭孔成、黄双安、黄如论等15位著名侨商和中国侨联领导为荣誉会长;大会聘请邱维廉先生为创会会长。
(二)充分发挥全国性商会组织的优势,协调各级侨商会上下联动,共同发展。六年来,各省市侨联所属侨商组织蓬勃发展,目前全国侨联系统已有侨商组织32个,其中省级侨商会14个。
为了总结经验、谋划思路、搭建平台、加强合作,促进全国侨联系统侨商会工作科学发展,2009年2月,在南宁召开了首届全国侨联系统侨商会秘书长联席会议。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侨商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林淑娘出席大会并讲话。她阐述了侨商组织在国家发展大局、对外友好、促进侨商事业发展中所处的重要位置和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国侨联系统侨商组织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侨商会今后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国各级侨联和侨商会要树立“大侨联”、“大侨商会”的观念,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侨商组织的独特作用;二是要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加快推进侨商组织的改革发展;三是要积极探索增强侨商组织凝聚力的服务方式,搭建各级侨商会合作联系平台,开创侨商会工作新局面。
为充分发挥全国性商会组织的优势,协调各级侨商会上下联动,共同发展,依靠中国侨联联系广泛的优势,与地方侨联及侨商会协调配合,为海内外侨商牵线搭桥,促成侨商与地方政府、地方企业以及会员之间的多项合作。
(三)积极拓展与海外商会交流合作的途径和方式。六年来,中国侨商联合会先后邀请香港中华总商会、美国侨商会、加拿大中华总商会、印尼中华总商会等五十余个海外商会以及一批海外著名侨商参与中国侨联与各地政府主办的招商引资、经贸交流活动。组团参加了“泰国客家总会成立八十周年庆典”、马来西亚“2006国际能源大会”和第八届、第九届世界侨商大会,拜访了泰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西日本中华总商会、泰国华人青年商会,马来西亚雪兰莪、马六甲、新山中侨商会等,扩大了中国侨商联合会的知名度,拓展了与海外侨团、商会的交流,为今后开展海内外经贸交流活动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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