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以及相关商业设施所引发的“楼宇经济”,正引起越来越多的重视。不过,也要防止一种误区,那便是只要多盖楼,就能带来企业集聚、人才集聚、人流涌动、商圈繁荣、税收猛增。“楼宇经济”可以是鱼翅,但搞得不好,就会成为“鱼刺”———有楼无市、无人问津。
上海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教授认为,写字楼等商业楼宇的建设,要适应城市和地区的功能,而不能脱离实际,一哄而上。楼宇经济是可以细分的,可以是国际性的,也可以是本土性的,可以是全国性的,也可以是地区性的,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专业性的,可以是高档的,也可以是中档的甚至中档偏下的,关键在于,某一区域的某一地点,要具有集聚某类企业进行商务办公的客观可能性。只要有这种可能性,不管城市大小、核心非核心地区,均有发展楼宇经济的可能性。当然,在适应城市和地区功能的前提下,楼宇的建设安排也要逐步推出,要适应经济环境的逐步转变,这样才能有利于楼宇的消化吸收和延伸经济效益的产生。
要重视优质楼宇的巨大潜力,多租少售,不拆零出售。张泓铭说,将写字楼等商业楼宇拆零出售,是短期行为。直观地说,拆零出售导致产权和管理分离,管理服务困难,甚至混乱,自降楼宇品位和价值,楼宇租售没有好价钱;进一步说,楼宇品位降低阻止了好客户的进入,也阻止了楼宇综合经济效应的形成;拆零出售还会使投资者丧失获得长期稳定的现金流的可能性,丧失取得楼宇后续升值的巨大利益,以及进行巧妙的资本运作的可能性和主动权。
此外,还要防止“唯税源论”。一提到写字楼以及相关的“楼宇经济”,人们便会拿税收来说事。应当看到,社会经济发展潜力、建设楼宇、楼宇经济圈打造和税源收获,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要求-引致需求-延伸推动-必然结果”的关系。如果不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潜力,拼命盖大楼,盖了大楼又不注意塑造良好的楼宇经济圈,则有可能带来的是负税收;如果有关方面在招租招商的时候,排斥不能带来税源的客户,那也将有损这一地区的美名,损害人文环境,最终还会影响到地区的税收和可持续发展。(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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