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9年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公告——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
    江苏省2009年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公告
2009年05月07日 16:27 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江苏人文荟萃,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社会安定,是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首选之地。为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江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省今年继续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重点

  围绕我省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面向海内外,重点引进以下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一)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二)能够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特色产业基地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环保设备、现代制造、工业设计、现代物流、服务外包、金融投资、文化产业和现代农业等我省重点发展的高科技新兴产业领域从事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

  (三)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省级以上企业重大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四)地方、部门、企业及社会资金重点支持的高层次人才。

  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条件

  为便于申报,将引进的人才分为自主创业人才、企业引进人才两类。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自主创业人才(A类)

  指符合支持重点,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我省投资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创(领)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此类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属所创业企业所有。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知识经验。

  3、2008年1月1日后在我省创(领)办科技型企业;或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但已与相关部门或地方达成来苏创业意向,并在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4、引进人才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团队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

  5、引进人才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企业引进人才(B类)

  指符合支持重点的各类高科技企业引进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究开发和管理人才。此类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拥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或曾担任过高层管理、技术职务。

  2、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了突出业绩。

  3、2008年1月1日后到我省工作;或尚未到我省工作、但已与相关企业达成引进意向,并在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关引进手续。

  4、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1年以上,出站后在我省高科技企业从事重大技术研发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也可申报。

  5、企业给予引进人才股权或较高的年薪(苏南不低于40万元;苏中不低于30万元;苏北不低于20万元)。

  优先支持本人参与项目投资、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企业引进人才。

  以上两类人才特别优秀的,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对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及待遇

  (一)给予每人(团队)10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二)直接进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优先推荐进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培养资助对象。

  (三)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和相关的国家科技计划;优先支持领衔实施的科技项目申报我省各类科技计划;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优先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四)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条件、签证、落户、执业资格、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驾照转换等方面的问题。

  四、申请人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申请人通过相关网站查阅有关政策规定,选择相应的市进行申报,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其中创业人才提交A类申报书,企业引进人才提交B类申报书。

  (二)引进或意向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所属权证明。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创新创业计划书。

  (五)已创(领)办企业人才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会(审)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公司章程复印件、2008年度财务报表;已到我省工作的企业引进人才需提供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复印件,年薪、股权等待遇证明(如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

  (六)申报时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A类人才需提供与相关部门或地方达成来苏创业意向协议书复印件;申报时尚未到我省工作的B类人才需提供与企业达成引进意向的协议书复印件。

  自公告之日起,各市申报部门受理申报材料。2009年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查阅江苏省、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2009年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及下载申报表格可登录:

  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www.jszzb.gov.cn)

  江苏省科技厅网站(www.jstd.gov.cn)

  江苏省人事厅网站(www.jsppd.gov.cn)

  五、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各市有关申报部门联系。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 苏 省 科 技 厅

  江 苏 省 人 事 厅

  2009年4月10日

  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江苏创新创业,一个经济快速发展、极富生机和活力的新江苏,一定能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一定能在江苏获得丰硕的回报!

【编辑:谢萍
    ----- 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