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八日电题:鼓励名中医开诊所 允许零售业中医坐堂
——中医药发展再辟蹊径
中新社记者 曾利明
中国将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这是刚刚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提出的具体措施之一 。
国家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今天解读这一文件时强调,要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在加大公立中医医院的改造建设力度的同时,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
他指出,发展中医药事业必须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发挥政府扶持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他认为贯彻这些原则,需要做好中医药继承,开展中医药古籍普查登记,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和珍贵古籍名录,总结中医药学重大学术创新规律,设立一批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整理研究传统中药制药技术经验,挖掘整理民间医药知识和技术。
同时,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组织管理模式,整合中医药科技资源,推进中医药科研基地特别是国家和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
“发展中医药,人才是关键”。因此,必须改革中医药院校教育,调整中医药高等教育结构和规模,按照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施教,进行高等中医药院校中医临床类本科生招生与培养改革试点;探索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落实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与专业学位授予相衔接的政策,妥善解决取得执业资格的师承人员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相关问题。
积极探索定向为农村培养中医药人才措施;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以及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带徒培训;探索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将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
此外,还需要完善中医药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制订体现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评价标准,改进和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的中医药专业考试方法和标准。建立国家中医药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工作;建立政府表彰和社会褒奖相结合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
王国强称,为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应全面开展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加快种质资源库建设;在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集中分布区建设保护区,建立一批繁育基地,加强珍稀濒危品种保护、繁育和替代品研究。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合理调控、依法监管中药原材料出口;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质量和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监管;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
王国强强调,实现这些目标,需要加大投入,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的倾斜政策,研究制订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
他提出,医疗保障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要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推进中医药立法进程,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逐步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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