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院险参保人可享生育险待遇 可省近8000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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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住院险参保人可享生育险待遇 可省近8000元
2009年04月10日 11:03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凡在深圳参加住院医保的参保人将可同时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这项规定使得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人群由原来的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扩大并涵盖到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非深户员工。

  参保人生育或可省近8000元

  据深圳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介绍,今后凡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时可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其待遇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一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这项规定使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人群,由原来的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扩大并涵盖到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非深户员工,解决了大多数外来女工无生育保险的困扰。届时,市社保局将从参保人住院医保缴费额的0.2%划入其生育医保账户中。

  采访中记者获悉,去年深圳市婴儿出生人数为2.6万人,产前检查平均为3500—4000元;住院分娩3700—4300元,女员工生孩子而产生的费用,只要属于基本生育范围,均可100%报销。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后,可以省下约4000元的产前检查费用和约4300元的住院分娩费用,两项费用加起来超过了8000元。

  工伤保险和医保将捆绑参保

  从2008年3月起,深圳市出台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规定,凡是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照农民工医疗保险的方式增加门诊待遇。记者获悉,该政策实行一年多来,已有63.55%的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约92万余人享受到了门诊待遇。目前,仍有50多万人因未选定社康中心而未能享受到门诊待遇。对此,杜斌提醒广大参保人,只有通过选定的社康中心的门诊,才能使参加住院医保的参保人方便快捷地享受到最基本的门诊待遇。

  建立完备的医疗保险体系,实施非从业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确保全市常住人口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是深圳今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目前,深圳仍有70万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尚未参加医保,对此,市社保部门将从本月开始,要求企业对参加工伤保险的户籍参保人,捆绑参加住院医保。而对参加工伤保险的非户籍员工,捆绑参加住院医保、或综合医保、或农民工医保,从而实现全民医保。(记者/叶明华通讯员/王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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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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