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河南省卫生厅获悉,河南不提倡医患双方私了,将研究通过建立医疗风险预警系统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逐渐取消医患双方私了的行为。
“现行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有缺陷,效果都不是很好。医疗纠纷发生后,不少医院都发生过患者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或者拒不出院、拒交住院费的情况,有的甚至在医院内摆花圈、设灵堂。这些情况的出现,既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也影响了其他患者就医的环境。”据河南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了医疗事故处理的三条途径:一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二是由卫生行政机关来调解,三是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河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认为,现实生活中,无论通过现行规定的哪种途径,医患之间的纠纷都往往久拖不决。医患之间自行协商,导致患方非理性维权的现象愈演愈烈,双方往往难以达成协议;请卫生部门进行医疗鉴定,由于医院与卫生部门存在隶属关系或各种业务关系,鉴定的公正性往往受到患者怀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最为关键的证据是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的鉴定报告,但这些证据都是医院出具,患者不认可。
河南省卫生厅表示,他们将围绕中立性和权威性两个基本点,积极探索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同时建立医疗风险预警系统,分级、分类开展医疗风险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每个月,各级医院都要对本院发生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进行分类,并邀请法律、医学鉴定等部门的人员共同参与分析讲评工作,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