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启动医保"异地结算" 基金结余可二次补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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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将启动医保"异地结算" 基金结余可二次补偿
2009年02月27日 14:14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天下午,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医保处处长沈焕根解读了《关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保障水平的意见》(下称《意见》),并就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待遇保障水平作了介绍。“今年上半年,有望出台省内异地就医管理结算办法,来解决异地就医、异地居住、异地工作这三类人群看病产生的费用问题。”省医保中心主任胡大洋表示,我省还在积极推进江苏省内重点中心城市与上海之间异地就医结算。

  居民医保 建立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机制

  在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水平方面,沈焕根介绍,截至去年底,全省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234万人,今年还将城镇所有非从业居民和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开展门诊统筹工作方面,在原来着力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的基础上,开展门诊普通病的保障,扩大医疗保障的受益面。

  与此同时,我省将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的报销待遇,到2010年,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人员的医保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各地还可以根据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结余情况,建立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机制。何谓二次补偿?沈焕根说,就是到年底时,如果某地基金结余很多,就可以对那些患有重病、大病个人医疗负担重的参保人员进行帮扶,把第一次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再按一定比例报销一部分,进一步降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职工医保 积极推进门诊报销试点

  在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方面,胡大洋谈到几点:积极推进门诊报销试点,让参保职工的门诊费用达到一定额度也能报销;社区就医可多报销10%以上;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增加支付项目;扩大门诊慢性病种的范围,将门诊慢性病种从原来的七八个,扩大到十到十五个等。

  “今年上半年,有望出台省内异地就医管理结算办法,来解决异地就医、异地居住、异地工作这三类人群看病产生的费用问题。”省医保中心主任胡大洋表示。首先是促进各省辖市范围内各地区异地就医的结算,比如淮安下面有5个县,这5个县要实现异地就医费用结算,下一步才能进行淮安与南京或者其他城市的异地结算。

  胡大洋还透露,今年我省还将积极推进省内重点中心城市与上海之间异地就医结算。“上海是江苏人异地就医发生费用较多的地方,也有很多上海人来江苏就医。”胡大洋说,推进的步骤先是方便结算,比如异地就医产生的费用收据,通过邮寄回原地进行报销等;然后才能实现实时结算,不过何时能实现,要取决于相关管理办法、支付比例等方面的统一。(戚庆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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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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