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在达到一定年龄后可以享受奖励金待遇。但过去奖励金由企业发放,由于一批老国企的关停并转,独生子女奖励金政策没有得到落实。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获悉,广州市即将出台相关文件,对于兑现独生子女奖励金政策有困难的企业,政府将代为发放奖励。而对于没有单位且达到一定年龄的独生子女父母,政府将每月每人发放150元奖励金。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享受一定奖励,这是国家一贯的政策。过去独生子女奖励金一般由职工所在企业发放,且发放标准不一。2002年,我省修订《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曾经明确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少企业关停并转或经营困难,无力给职工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有的企业则认为新的社保办法出台后,职工养老金中没有“独生子女奖励金”这一项,因而不再给职工发放奖励金。还有很多无业市民、个体户以及因企业关停失去单位的职工,由于没有政策覆盖,一直没有享受到独生子女奖励金。该问题成为老市民反映较突出的问题之一。
据悉,去年12月2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解决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问题的若干意见》,这一文件将于近期正式发布。该文件中明确,对1998年至2008年退休的单位职工,按原政策规定的原则,以职工退休时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0%享受一次性奖励。兑现奖励政策确有困难的单位,经申请、审核,由政府给予帮助解决。
对原政策没有惠及的人群,如无业者、个体户、原单位关停并转的老职工,以及今后新增的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从2009年1月1日起,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每人每月可享受150元由政府发放的奖励金。
据了解,奖励金的发放将分两种形式:一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时同时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二是原政策没有惠及的和新增的独生子女父母,在其到各级社保机构领取养老金时,可以同时领取到政府下发的150元/月的奖励金;三是不拿养老金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到户籍所在街道申请奖励金,审核合格后可在街道领取。
据介绍,广州市目前因各种原因没有落实政策、享受到独生子女奖励的一共有8万多人,政策没有覆盖的有3万多人,加起来总数大约为12万人。为此广州市区两级财政未来三年将拿出12亿资金用于支付其独生子女奖励金,平均每年4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每年支付2亿多元。(记者/曾妮通讯员/史伟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