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最多每月可报6000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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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最多每月可报6000元
2009年01月06日 09:58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日前,记者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肝脏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从今年1月1日起纳入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都可享受这一医保待遇。统筹基金对肝脏移植术后门诊排异治疗基本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人·月。花都、番禺区和从化、增城市的医疗保险统筹区参照执行。

  为了让肝病患者走出“换肝容易,护肝难”的困局,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表示,从今年1月1日起将肝脏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范围。广州市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都可享受这一医保待遇。已办理肝脏移植术后门诊排异治疗确认手续的参保人,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应当分别符合《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肾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药品、诊疗项目范围》和《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肝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药品、诊疗项目范围》。

  记者了解到,参保人肝脏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由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先予记账,每月汇总后按规定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分别按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执行。

  统筹基金对肝脏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基本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人·月。统筹基金的每月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经了解,施行肝脏移植术后需进行门诊抗排异治疗的参保人,应当在广州市医疗保险指定的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医院作为本人门诊抗排异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门诊特定项目待遇确认手续。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按规定使用门诊特定项目就医凭证。花都、番禺区和从化、增城市的医疗保险统筹区也参照执行。

  此外,劳保部门对肾移植后抗排异门诊费用设定了月支付限额,并要求参保人选定定点治疗机构。统筹基金对肾脏移植术后门诊排异治疗基本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6000元/人·月。统筹基金的每月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记者/许蕾实习生/吴艳珑)

【编辑:王赛特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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