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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种药有840个配送商 广东将规范药品采购
2007年08月23日 11:14 来源:南方网

  黑龙江药厂的某一种药,仅在广州地区竟指定了840家经销商配送!记者昨天(8月22日)从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上看到,报名参加今年阳光采购活动的经销商近2000个,其中绝大部为中小企业,有些甚至从未发生实际配送,包括部分外省经销企业。

  普遍存在指定经销商过多过滥现象

  从网上阳光采购数据情况来看,普遍存在药品生产企业随意指定和指定经销商过多过滥现象。有的企业单一品规在一个城市指定的一级二级经销商就达几百家。从监管系统上可以看到,仅广州市一个地区指定经销商数量超过300个的就有10个厂家品种,100至299个的有114个厂家品种,50至99个的有328个厂家品种。如黑龙江飞峡制药工业有限公司的某品种药仅在广州地区就指定了840家经销商作为配送单位;山东省平原制药厂的某药品在广州地区也指定了298家经销商。

  生产商或认识有误或存在恶意

  专家分析,单一药品品种经销商指定过多,可能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生产商认为指定经销商越多采购医院越多,但没有考虑由此产生因采购量分散带来的影响;二是部分生产企业对挂网规则理解不够透彻,对各经销企业情况不进行了解,有随意指定经销商现象;三是不排除少数企业存在恶意指定经销商,增加监管难度,给阳光采购活动设置障碍的可能。

  新方案初稿规定不得进行转配送

  单一药品品种经销商指定过多过滥,一方面给医疗机构选择采购品种及相应的经销企业增加了难度及工作量;另一方面减少了配送企业单一品种采购集中度,影响了药品的正常流通,同时因品种配送关系复杂,增加了阳光采购监管的难度。

  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新修订的方案初稿明确规定:所有入围品种对市辖区内医疗机构不得进行转配送,严格执行“两票制”;同时规定每个品种在每个市指定的一级经销商数量不得超过2个。(张洋 陈广泰)


 
编辑:王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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