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娱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图 片·论 坛|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广 告|演 出|图 片 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健康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将用3年到5年时间建成人体器官移植体系
2007年04月29日 10:10 来源:新华网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我国而言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但这只是条文,要将它真正付诸实践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28日表示,我国将用3年至5年时间建成人体器官移植体系。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将于2007年5月1日正式施行,黄洁夫28日就《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实施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黄洁夫介绍,人体器官移植有两个体系:一是科学注册体系,如哪些器官可以移植、如何移植等会有一个“指南”或“方案”;另一个是行政注册体系,包括器官的来源、捐献、分配。

  美国从条例的出台到体系的建设用了15年时间。我国计划用3年到5年时间建成这两个体系。“我国科学注册体系已经开始进行并取得进展,今年8月将要出版中国肝脏移植手册,肾脏移植的相应技术指南也即将出台。”他说。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行政注册体系的建成则有两个前提:一是严格执行技术准入条件,二是脑死亡技术的立法。

  “没有脑死亡判定就没有真正的人体器官移植,因为一个人心脏呼吸停止10分钟至15分钟后器官就不再能用。”黄洁夫说。但他同时强调,参与器官移植的医生不能参与死亡鉴定。

  目前全世界关于死亡的判定有两套标准:心跳呼吸停止和脑死亡。全球已有89个国家就脑死亡进行立法。但我国民众对脑死亡还有很多误区,经常会和植物人概念混在一起。据悉,2007年下半年我国将召开专门学术研讨会,推动脑死亡概念的发展。(记者周婷玉)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