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7日电 据信息时报报道,广东省疾控中心又一贪官受审!继9月1日该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被判无期徒刑后,其手下“得力干将”——疫苗组的组长蔡汉港因涉嫌受贿455万昨日在广州中院过堂。庭审中,蔡汉港否认指控,自称“敢做敢当,错了就肯定会认!可是收钱是迫于上司指使,且用于工作中的招待费,自己没有私用一分钱”。
蔡汉港,男,广东省陆丰市人,原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疫苗组组长。在今年4月26日罗耀星被刑事拘留的3天后, 蔡汉港步上司的“后尘”,被检察机关拘留随即被逮捕。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2002年6月至2006年2月间,蔡汉港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疫苗组全面工作和疫苗订购、推广及货款回笼过程中,伙同上司罗耀星,先后多次收受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等疫苗经销商给予的贿赂款,共计1162万元,蔡汉港从中分得455万元,其中219万元被蔡用于公务活动支出,实际所得贿赂款近236万元。
“大部分都不是事实,我不是受贿”!昨日庭审中,蔡汉港自始至终认为自己是“冤枉”的。按照他的说法,钱确实是收了这么多,但每次要么是他和罗一起去疫苗经销商约定的地点收,要么是罗叫他去收。“我事先一点都不知道是什么钱,反正是领导叫去的,不去又不好”,蔡汉港称。
而在每次收完钱之后,蔡汉港总会分得一部分,4年下来,累计有455万之多。“收了这么多钱,作为一个正常人你总不会一点都知道为什么吧?”检察官提出了这个疑问。蔡对此的解释是用于公务招待费,说是罗分钱给他是让他作为平时开会的招待费。但公诉人出示的罗的证人证言显示并非如此。蔡汉港听后显得有些激动,“他(指罗耀星)怎么能这样,我是敢做敢当的,实情确是如此,当时分我钱时说好是招待会议的,要不我怎么会收,他是在利用我”!
从庭审开始到最后,蔡汉港先是部分否认收钱事实,接着到最后认为所收的钱全部不是受贿所得。辩护律师与此相呼应的辩护意见是,蔡汉港的行为应不算受贿,如果法院要认定受贿,应和罗耀星区别开来,因为蔡是“被迫”受贿的,如果罗耀星作为领导叫蔡去收钱,他不去会得罪上司。公诉人对此郑重提出,蔡之前在侦查阶段做的多次供述是承认受贿,还在笔录上签了字,蔡汉港则认为之前那些“供述”都不是自己的本意。
在庭审的最后,公诉人依然认为其有自首和立功的情节。据悉,蔡汉港之所以案发是被罗耀星揭发,而蔡汉港接着也与领导“看齐”,在看守所里检举两名同事受贿30万,经检察官查证属实后认定为立功。昨日上午12点半左右,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判休庭,择日宣判。(李朝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