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张丽娟第5次来到大兴贵仁武术院,但依然失望而回。3月15日,她在该校读初三的儿子小鹏(化名),因拒绝擦黑板,被语文老师闫某(音)拳头击打胸口20余下,致胸骨骨裂。对此,贵仁武术院表示,打人老师事发后离校始终未能联系上,“建议家长走法律程序”。
学生
老师拳打胸口20多下
昨日下午,15岁的小鹏仍在贵仁武术院上课,他称胸口仍有痛感,只能上文化课。“他从教室后面一直把我揣到教室前面。”小鹏这样描述闫老师对他的殴打,称闫某40多岁,身材魁梧。当时用拳头连续击打其胸口20多下。
“当晚儿子就给我打电话说胸口痛疼。”张丽娟说,儿子第二天到医院检查。她出示的医生诊断证明显示,小鹏胸骨骨裂。
张丽娟说,事后她找到闫某和学校领导,闫某当时答应赔偿医疗费和营养费2600元,但事后便离校出走,联系不上。之后,校方愿以1000元现金了结此事,遭到张丽娟拒绝。
她称,为儿子治病花费已超千元。“不是钱多钱少的事,就是要学校为老师打学生一事给个说法。”
校方
家长对处理意见不满
昨日,贵仁武术院教务处吴老师称,闫某是春节后刚应聘到校的语文老师,事发后离校,学校至今未能联系到闫某。
吴老师称,校方对此事十分重视,校领导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找到学生家长进行处理,但家长对学校处理意见不满,故事件搁置至今未能解决。
“如果闫某过段时间仍未到校任教,建议家长走法律程序。”吴老师说,闫某失踪后,学校只得临时找老师替代其进行上课。
- 官方说法
贵仁武术院未在教委备案
大兴区体育局表示该武术院并非学校,仅是体育类培训团体
贵仁武术院教务处吴老师介绍,该校是半文半武的寄宿制学校,设有小学、初中、高中。昨日,大兴区教委社教科工作人员称,贵仁武术院并未在区教委审批,不属于他们管辖。大兴区体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该武术院“并非学校,是从事体育类培训的民间团体机构。
大兴区体育局市场科工作人员刘洋出示的一份2005年的审批申请表显示,贵仁武术院为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包括散打、摔跤、柔道等体育类课程。
刘洋说,贵仁武术院只是一般的体育类培训机构,体育局对其进行体育业务进行审查和指导。对于武术院开设文化类课程并招生的情况不属于体育局管辖范围。
对于大兴区教委和体育局的说法,吴老师称,“这都是学校高层领导负责处理,现在学校的罗校长外出联系高考事宜,不在学校。” (记者 张汉宇 实习生 王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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