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产过度后,医生并未及时采取剖腹产,导致新生儿小涛(化名)一落地即患上了缺血缺氧性脑病。近日,朝阳法院一审认定航空工业中心医院诊治违规,判决其赔偿小涛医疗费、精神损失等3.7万余元。
催产后未及时手术
2008年4月,小涛母亲住进航空工业中心医院待产。医院为其使用了名为“普贝生”的催产药,随后其出现异常症状。期间,她多次要求进行剖腹产,以确保孩子的安全,但医院并没有做出处理,直至八九个小时后,才决定进行剖腹术,且在麻醉尚未生效时就开刀。
小涛父亲说,孩子刚出生就轻度窒息,被诊断为缺氧缺血性脑病,不得不住院治疗,期间花去医疗费近3万元。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小涛父亲向航空工业医院索赔医疗费和精神损失等12万余元。
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
本案审理时,医学会受法院委托进行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指出医院诊治违规,包括未及时取出催产药,胎儿在宫内窘迫,剖宫产不及时,且长达48分钟等,构成了四级医疗事故,并得出小涛患病与上述违规有因果关系的结论。据此,法院判决医院按过错程度赔偿小涛医疗费、精神损失等共计3.7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医院并未如期履行,日前,小涛父亲已向法院申请强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