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记者4日从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获悉,海南省儋州市卫生局局长郑豪杰等3名干部因对2008年10月份当地突发的霍乱疫情传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日前受到责任追究,被免去相关职务。
纪检监察机关认为,2008年10月中下旬,海南省儋州市等地突发霍乱疫情,在疫情发生后,由于儋州市卫生局反应迟缓,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疫情重点地区儋州市新州镇镇长王军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分管卫生工作的副镇长董浩不履行职责,致使疫情在儋州市呈点状发生,对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对此,儋州市卫生局局长郑豪杰和王军、董浩应负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