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喝了过期酸奶后,开始发烧呕吐。家人认为生病影响了女童发育,便将超市告上法庭。昨天下午,超市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称,不认可过期酸奶系超市出售。
郭女士起诉说,去年11月21日,亲戚从位于十八里店乡吕家营中路的世明惠家超市买了酸奶,女儿婷婷(化名)喝了后开始肚子疼。她看了酸奶盒,发现这盒酸奶10月底就已经到期了,于是领着女儿、拿着酸奶和收银条来到超市。超市工作人员同意退货,并赔偿郭女士200元,遭到她拒绝。
郭女士说,女儿病情愈加严重,出现呕吐、腹泻甚至发烧,输液好几天才稍稍好转。病情稳定后,婷婷的肠胃功能受损,“瘦了20斤,影响了她的生长发育”。郭女士将超市老板起诉到法院,索赔医疗费、营养费等7798.16元。
昨天下午,世明惠家超市工作人员说,郭女士确实拿着过期酸奶盒来过超市,但不能证明是世明惠家出售的。超市得知被诉,已经请了律师应诉。(记者刘杰)